01 上帝的聖言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相信整本聖經內容:新約聖經及舊約聖經,乃是上帝的聖言。由上帝所默示,藉著聖潔的神人被聖靈感動說出及寫成。在這項聖言中,上帝將得救所需的知識賜給人。聖經是上帝旨意之無誤的啟示。它是品格的標準,經驗的試金石,是各項教訓之權威性的顯示,並是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之忠實的記錄。

 

       世上沒有一本書,像聖經那樣為人所愛,又受人譴責的了。有人為聖經而死,有人為聖經而施殺害。它激發了人最偉大、最高貴的作為,但又同時為了人那最敗壞、最卑劣的行為而受人責怪。多次仗爭為聖經而打,許多革命孕育於聖經篇頁之中。其中的理念傾倒了王國。各種觀點的人──從解放神學家至資本家,從法西斯主義者至馬克斯主義者,從獨裁者至解放者,從和平主義者至黷武主義者──都從其中尋找支持,以證明其所行為正當。

       但是聖經的獨特性還不出於它那無與倫比之政治的、文化的、及社會的影響力,而是出於它的源頭,並它的主題。它是那獨一無二的神人,上帝的兒子,世人的救主,耶穌基督的啟示。

神聖的啟示

  雖然自古至今有人懷疑上帝的存在,但是許多人都曾有把握的見證說上帝存在,並說祂曾顯示祂自己。上帝如何顯示祂自己?在上帝的啟示中,聖經如何發揮它的功能呢?

一般啟示

  從歷史、人類行為、良心、及大自然所得對上帝品格的洞見常被稱為“一般啟示”,因為它是人人都可得著,並訴諸於人的理性的。

       對無數的人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19:1)日光、雨露、山嶽、溪流,都見證著一位慈愛的創造主。“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從歷史、人類行為、良心、及大自然所得對上帝品格的洞見常被稱為“一般啟示”,因為它是人人都可得著,並訴諸於人的理性的。

  有人在朋友、家人、夫妻、父母子女之間愉快的關係及不尋常的愛裏,看到那位關愛世人之上帝的證據。“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66:13)“父親怎樣憐惜祂的兒女,耶和華也照樣憐惜敬畏祂的人。”(詩103:13)

  但是那見證有一位慈愛創造主的同一陽光也能將地土化為焦野,帶來饑荒。那同一雨水,也可變為洪流,使多人全家滅頂。那同一高山也可崩裂,坍塌──讓人粉身碎骨。而人際關係常含有妒忌、忿怒、甚至仇恨而導至殺人。

  圍繞著我們的世界發出混雜的訊號,引起的問題與回答的問題同樣多。它顯示了善惡之爭的存在,但卻未解釋此項善惡之爭如何發生,爭仗的是誰,為何爭仗,或誰是最後的得勝者。

特別啟示

  罪惡藉著減弱我們對上帝見證的暸解力,限制了上帝的自我顯示。上帝在愛中就賜給我們一種有關祂自己的特別啟示,藉以幫助我們解決這些問題。祂借著新約聖經與舊約聖經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將祂自己啟示給我們,使我們對祂慈愛的品格,不再有任何問題。祂先借著眾先知賜下祂的啟示,以後則借著耶穌基督,親自賜下祂最終的啟示。(來1:1,2)

  聖經包含了講說有關上帝真理的論說,也將祂作為一位活神啟示出來。這兩方面的啟示都是必要的。我們需要借著耶穌基督認識上帝(約17:3),也需要認識在耶穌裏的真理(弗4:21)。借著聖經,上帝就打破了我們思想、心靈、及屬靈的限制,將渴望拯救我們的熱切之情傳給我們。

聖經的焦點

  聖經啟示上帝並顯露出人的真相。它顯露出我們的困境,並啟示出上帝的解決之道。它描寫我們是失喪的人,遠離上帝,並啟示耶穌正是那來尋找我們,帶我們歸回上帝的一位。

  耶穌基督乃是聖經的中心。舊約聖經推介上帝的兒子是彌賽亞,是世人的救贖主;新約聖經則啟示祂是耶穌基督,是救主。聖經每一頁,或借著象徵的表號,或借著實際,都是在啟示祂的品格或作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上帝品格的最終啟示。

  十字架構成最終的啟示,乃是因為它將兩個極端放在一起:人那詭秘的邪惡,與上帝無窮的愛。還有什麼能幫助我們更能認識人多麼容易犯錯?還有什麼更能顯明罪惡?十字架顯明了一位容許自己獨生子被殺的神。這是何等的犧牲?祂還能賜下什麼更大的愛的啟示呢?誠然,聖經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祂置身在這宇宙戲臺的中心。祂在格挖利的勝利,不久將在罪惡的消除上達于完滿。神人將再度合一。

  上帝之愛的主題,尤其是基督在格挖利犧牲中所顯示的愛──這宇宙中最偉大的真理──乃是聖經的中心。故此所有主要的聖經真理,都應從這樣的角度去研讀。

聖經的作者

  聖經對人之信仰及行為之權威性,出於它的根源。寫聖經的人看聖經與其它的文學作品炯然有別,他們稱之為“聖”經(羅1:2;提後3:15)、“聖言”(羅3:2;來5:12)。

  聖經的獨特基於它的根源。寫聖經的人說他們的資訊不是出於他們自己,而是從上帝那裏領受的。他們之所以見到他們所傳講的真理,乃是出於上帝的啟示(參見賽1:1;摩1:1;彌1:1;哈1:1;耶38:21)。

  這些寫聖經的人,指說藉先知向人傳話的乃是聖靈(尼9:30;撒7:12)。大衛說:“耶和華的靈借著我說,祂的話在我口中。”(撒下23:2)以西結寫道:“靈就進入我裏面”,“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靈將我舉起”(結2:2;11:5,24),還有彌迦也作見證說:“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彌3:8)

  新約聖經承認,聖靈在寫成舊約聖經中所扮演的角色。耶穌說,大衛曾受聖靈的感動(可12:36),保羅相信,聖靈曾藉以賽亞說話(徒28:25),彼得則告訴人說,聖靈不是只領導少數的先知,而是領導眾先知(彼前1:10,11;彼後1:21)。很多時候寫聖經的人完全消失成了幕後人物,聖靈是公認的唯一真正的作者。“聖靈有話說……”“聖靈用此指明……”(來3:7;9:8)。

  寫新約聖經的人也承認聖靈是他們資訊的來源。保羅解釋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提前4:1)約翰曾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1:10)而耶穌也是借著聖靈差遣祂的門徒(徒1:2;參閱弗3:3-5)

  這樣,上帝以聖靈的身分借著聖經啟示了祂自己。祂寫聖經,不是用祂自己的手,而是用了別人的手,在一千五百多年中,約用了四十雙別人的手。既然是聖靈上帝默示寫聖經的人,因此,上帝乃是聖經的作者。

聖經的默示

  保羅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譯成“默示”之希臘文原文 theopneustos 之字義為“上帝吹氣”。上帝將真理吹進人的心裏,人再用聖經的話將之表達出來。這樣,默示就是上帝傳達祂永恆真理的一項過程。

默示的過程

  上帝的啟示,是默示給受聖靈感動的“先知”(現代中文譯本彼後1:21)。這些啟示表達在人的語言中,有人的語言的限制與不完全。但是,它們仍是上帝的證言。上帝是感動人──不是逐字的默示。

  先知們是否完全被動,像答錄機一樣,將所錄的再放出來呢?在某些情況下,上帝曾吩咐寫聖經的人精確的傳達上帝的話。但在大多數情形下,上帝叫他們盡力去描寫所見所聞。在後者情況下,寫聖經的人則採用他們自己的文體與風格。

  保羅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14:32)真實的默示並不抹殺先知的個性、理性、德性或人格。

  以某種程度說,摩西與亞倫的關係,可以說明聖靈與寫聖經之人的關係。上帝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上帝,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出7:1,參閱4:15,16)摩西將上帝的資訊告訴亞倫,亞倫再用他自己的話語與風格將之傳達給法老。寫聖經的人傳達上帝的命令、思想、理念時,也是同樣用他們自己語言的風格。因為上帝用此種方式與人交通,故此,聖經各卷書的辭彙彼此各異,反映各聖經作者的教育程度與素養。

        “聖經乃是受聖靈感召之人的著作,但不是直接以上帝的意念和表達方式寫出來的。它是出自人手。上帝雖是幕後的作者,但卻不在寫作的現場。人必常常說,這樣的表達不像上帝。但上帝沒有親授聖經中的字句,邏輯,修辭,也沒有校對其話語。聖經的作者是上帝的代書,但卻不是上帝的筆。仔細察看每卷書,便可察覺各個作者的不同之點了。The Bible is written by inspired men, but it is not God’s mode of thought and expression. It is that of humanity. God, as a writer, is not represented. Men will often say such an expression is not like God. But God has not put Himself in words, in logic, in rhetoric, on trial in the Bible. The writers of the Bible were God’s penmen, not His pen. Look at the different writers.”(注一)

        “聖靈所啓示的,不是聖經中的話語,而是聖經的作者。受感動的,不是人的話語或表達的形式,而是作者本身,他們在聖靈的啓示下獲得概念。但其中的話語卻是表達人的思念。上帝的意念分散在經文中。上帝的思想和旨意與人的思念互相結合;人的著述便成了上帝的話語。It is not the words of the Bible that are inspired, but the men that were inspired. Inspiration acts not on the man’s words or his expressions but on the man himself, who,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Holy Ghost, is imbued with thoughts. But the words and thoughts receive the impress of the individual mind. The divine mind is diffused. The divine mind and will is combined with the human mind and will; thus the utterances of the man are the word of God.” (注二)

  但有一次,上帝也講說,也寫出精確的字,就是十誡。它們非人的作品,乃是上帝的作品(出20:1-17;31:18;申10:4,5)。但雖然它是上帝的作品,它也仍然受著人類語言的限制。

  這樣,聖經是用人類語言所表達的神聖的真理。試想教嬰兒學量子物理學,這就是上帝要將神聖真理傳給有罪的、受限制之人時所面臨的那種困難。由於我們的有限,而使上帝所能傳給我們的資訊受到了限制。

  由神成為人的耶穌與聖經之間有著相似之點。耶穌是神人的結合,神性與人性結合為一。聖經同樣也是神人的結合。“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這話論到基督,也同樣可用在聖經上。這神人的結合,使聖經在文學中成為獨特的著作。

默示與聖經作者

  聖靈曾預備一些人傳達神聖的真理。聖經未曾詳細解釋,上帝怎樣使這些人具備這種資格。但是上帝以某種方式在神與祂的代表之間形成了一種連結。

  那參加寫經的人受上帝的揀選,並非由於他們天生的才幹。上帝的啟示也不一定使那人悔改,或保證他得永生。巴蘭在默示之下宣講過上帝的資訊,但他的行為卻違背了上帝的教訓(民22-24)。為聖靈所用的大衛曾犯大罪(參閱詩51)。所有寫聖經的人,都具有犯罪的天性,天天需要上帝的恩典(參閱羅3:12)。

  聖經作者蒙默示的經驗,不僅僅是蒙光照,或蒙神聖的引領,因為這些會臨到一切尋求真理的人。實際說來,有時寫聖經的人寫的時候也沒有充分瞭解他們所傳達的資訊(彼前1:10-12)。

  作者們對資訊的反應並不一致。但以理與約翰說,他們對他們所寫的東西,大感困惑(但8:27;啟5:4)。彼得前書一章十節指出,其他的聖經作者也曾尋求他們所傳並別人所傳之資訊的意義。有時這些人懼怕傳講某個默示的資訊,有的甚至與上帝辯論(穀1:;拿1:1-3;4:1-11)。

啟示的方法與內容

  聖靈常常用異象與異夢將神聖的知識傳給人(民12:6)。有時祂用聽得見的聲音說話,或向我們內在的感覺說話。上帝曾在撒母耳的耳中說話(英文聖經撒上9:15譯為in the ear)。撒迦利亞領受的是表號及解釋(亞4)。保羅與約翰所見的天國的異象,都伴隨著聽得見的教導(林後12:1-4;啟4,5)。以西結看到他處發生的事(結8)。某些聖經作者參與異象中的活動,完成某些工作,成為異象的一部分(啟10)。

  至於內容,聖靈將尚未發生的事啟示給某些人(但2,7,8,12)。另外的聖經作者則從他們個人的經驗,或在已有的歷史記錄中揀選資料,記錄一些歷史的事件(士師記;歷代志下;四福音書;使徒行傳)。

默示與歷史

  聖經所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對於道德與屬靈的生活,都有益處,也都具有威權(林後3:16)。這導致我們對揀選資料過程中有上帝的引導的確信。不論這些資料是出於個人的觀察,或根據耳聞或記錄的資料來源,或由直接的啟示,都是借著聖靈的引領而臨到寫聖經的人。這保證聖經是可靠的。

  聖經不僅僅啟示一批抽象的道理,更啟示出上帝在與人類活潑交互的關係中所作的計畫。祂的自我啟示植根於發生在某一時間與空間的真實事件中。這些歷史記載的可靠性極為重要,因為它們形成了我們瞭解上帝品格與旨意的架構。正確的瞭解導致永生,不正確的觀點導致錯亂與死亡。

  上帝曾吩咐一些人寫下祂對待以色列人的歷史。這些歷史的記述,以別於世俗歷史的觀點而寫,構成了聖經的重要部分(參閱民33:1,2;書24:25,26;結24:2)。它們供給我們從上帝立場所見的客觀的歷史。聖靈賜給聖經作者特別的洞察力,使他們能記載下善惡之爭中那能顯明上帝的品格,能領人追求永生的大事。

  歷史事件乃是“表號”與“鑒戒”,為要“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1)保羅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15:4)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毀滅乃作為警告或鑒戒(彼後2:6;猶7)。亞伯拉罕稱義的經驗,乃是每一個信徒的(羅4:1-25;雅2:14-22)。甚至舊約聖經中的民法,也充滿了深遂屬靈的意義,也是為了今天我們的益處而寫(林前9:8,9)。

  路加說他寫福音書,乃是因為他要記載耶穌的生平,“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1:4)約翰選擇耶穌生平事件包括在他福音書的標準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上帝領導了聖經作者們以一種領我們得永生的方式寫歷史。

  聖經人物的傳記提供我們另一個上帝默示的證據。這些記載小心的描繪了這些人品格的優點與缺點。他們忠實的描畫了這些人物的罪惡,正如他們忠實的描畫了他們的成功一樣。

  挪亞的不節制,亞伯拉罕的不誠實,都未曾加以掩蓋。摩西,保羅,雅各,約翰所表現的脾氣,都記錄了下來。聖經歷史暴露了以色列最聰明之王的失敗,以及十二先柤及十二使徒的脆弱。聖經未為它們推卸罪責,也未試圖減輕他們的罪辜。它描寫出他們各人的本來面目,以及他們借著上帝的恩典所獲致的成就,或本該獲致而未能獲致的成就。若無上帝的默示,沒有一個傳記作者能寫出這樣透徹的分析。

  聖經作者們看聖經中所有的一切歷史為真實的歷史記錄,不是看為神話或表徵。許多現代懷疑派者不接受亞當夏娃,約拿,及洪水的故事。但是耶穌卻接受這些記載為正確的歷史,並且在屬靈上也是適切的(太12:39-41;19:4-6;24:37-39)。

  聖經並不教導人說有部分的默示或各種不同程度的默示。這種理論只是猜想,剝奪了聖經神聖的權威。

聖經的精確性

  正如耶穌“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為了使我們瞭解真理,聖經也同樣的以人類的語言賜下。聖經由默示寫成,保證了它的可靠性。

  上帝除了保證聖經的真實性及有效性之外,祂還如何保護了經文傳遞的安全?雖然古經卷中顯然有著差異,但其主要的真理卻蒙保存(注三)。雖然很可能抄寫聖經的人及翻譯聖經的人,作成了一些小錯誤,但從聖經考古學的證據顯示,許多所謂的錯誤,實際乃是學者們的誤解。一些問題的發生,是因為人用西方人的眼睛看聖經歷史的緣故。我們必須承認,人所知道的有限──他們對於上帝旨意運行的認識,仍然只是片段而已。

  因此,所感知的差異,不應該損及我們對聖經的信心。它們常常是我們感知不正確的結果,並非實際的錯誤。我們若讀到一句話或一節經文,我們不完全瞭解,難道上帝該負責嗎?可能我們永遠不能解釋聖經中的每一節經文,但是無此必要。已應驗的諸預言,證實了聖經的可靠。

  雖然有人企圖毀滅聖經,但聖經卻以驚人的,甚至奇跡般的精確被保存下來。將死海經卷與後期的舊約聖經相比較,顯出了轉移時的細心。他們證實了聖經作為上帝旨意的啟示,是可靠可信的。

聖經的權威

  聖經具有神聖的權威,因為在聖經中上帝借著聖靈說話,這樣,聖經就成了上帝的聖言。如此說的憑據在那裏呢?這在我們追求知識上,及在我們的生活上有何意義呢?

聖經的宣告

  聖經作者見證說,他們的資訊直接來自上帝。它是臨到耶利米、以西結、何西阿、及其他作者的“耶和華的話”(耶1:1;2:9;結1:3;何1:1;珥1:1;拿1:1)。作為上帝的使者(該1:13;代下36:16),上帝的先知們受吩咐要奉祂的名說:“耶和華如此說。”(結2:4;參閱賽7:7)上帝的話構成了他們的證書與權柄。

  上帝所使用的代理人很多時候會退至幕後。馬太講到他所引用的舊約先知的話背後之權威時說:“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太1:22)他看耶和華是直接作者,是權威,先知只是間接的作者。

  彼得說保羅所寫的是聖經(彼後3:15,16)。保羅也為他所寫的作見證說:“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2)新約聖經作者接受基督的話為聖經,認為它們具有舊約聖經同樣的權威(提前5:18;路10:7)。

耶穌與聖經的權威

  耶穌在其全部傳道時期中,都強調聖經的權威。受魔鬼試探,或與祂的對手爭戰時,“經上記著說”是祂的防衛,也是祂的攻擊武器(太4:4,7,10;路20:17)。“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祂說:“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4:4)當問及如何能進入永生時,祂回答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路10:26)

       耶穌將聖經置於人的遺傳與意見之上。祂責備猶太人不顧聖經的權威(可7:7-9),並叫他們要更細心的去研讀聖經。祂說:“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太21:42;可12:10,26)

       祂堅信預言的權威,並說,預言是指著祂自己。祂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約5:39,46)耶穌最折服人的話是,祂有一個神聖的使命,從應驗舊約聖經預言而來(路24:25-27)。

       因此,基督曾毫無保留的接受聖經,以之為上帝對人旨意之權威的啟示。祂看聖經是真理,一項客觀的啟示,賜下來,為要領人出離錯誤的遺傳與神話的黑暗,進入得救知識的亮光之中。

聖靈與聖經的權威

  耶穌在世時,宗教界的領袖們與粗心的群眾認不出祂真實的身分。有人覺得祂是一個先知,像施洗約翰、以利亞或耶利米一樣──僅僅是一個人。當彼得宣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時,耶穌指出,他能作這樣的宣認乃是由於神聖的光照(太16:13-17)。保羅強調這項真理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

       對於寫下的上帝的聖言也是一樣。我們的心思若無聖靈的光照,我們也永不能正確的瞭解聖經,或甚至承認它是上帝權威性的旨意(注五)。因為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1)。自然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結果“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1:18)

       惟有借著那“參透上帝深奧的事”(林前2:10)之聖靈的幫助,人才能相信聖經是上帝及祂旨意的啟示。那時十字架才成了“上帝的大能”(林前1:18),他就可以與保羅同作見證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2:12)

       聖經永不能與聖靈分開。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也是聖經的啟示者。

       聖經在我們生活中權威的大小,是依我們對啟示的觀念而定。我們如認為聖經只是人的見證集,或者我們所賦予聖經的權威是看它如何刺激我們的感覺或感情而定,我們就會減弱聖經在我們生活中的權威。但若我們分辨出上帝借著聖經作者說話的聲音,不論這些作者們是人或曾多麼軟弱,聖經在教訓、督責、使人歸正及教導人學義上,就都成了絕對的權威(提後3:16)。

聖經權威的範圍

  聖經與科學之間的衝突,常是臆測所造成。當我們不能使科學與聖經相和諧之時,乃是因為我們“對聖經或對科學不完全瞭解的緣故……但若瞭解得正確,它們是完全和諧的。”(注六)

       一切人的智慧,都必須置於聖經的權威之下。聖經的真理是一切其他觀念試驗的褾准。用有限的人的標準去判斷上帝的聖言,就如要用尺去量度星星一樣。聖經不可置於人的褾准之下。它超乎一切人的著作與智能之上。不但我們不能判斷聖經,人人且都要受聖經的審判。因為它是品格及一切思想與經驗之試驗的標準。

  最後,聖經甚至對於來自聖靈的恩賜也保留了它的權威,包括預言與說方言的恩賜(林前12:14;弗4:7-16)。聖靈的恩賜並不超乎聖經。它們誠然必須受聖經的試驗。若與聖經相背,就必須視為虛假予以丟棄。“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褾准。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8:20)(參見第十七章)

聖經的一致性

  膚淺的閱讀聖經,只能獲得對聖經膚淺的瞭解。這樣的閱讀,可能發現聖經只是一堆混雜的故事,說教,及歷史。但是那些接受上帝聖靈的光照,樂意用忍耐及多方禱告尋找隱蕆真理的人,就會發現,聖經證明了其所教導的救恩原則的一致性。聖經並非單調地一致,而是包含豐富,多彩,彼此和諧的各種獨特罕見之美的見證。因為它包含了各種情況,它就更能滿足各時代人的需要。

       上帝並未用一種繼續不斷的方式向人啟示祂自己,而是經過連續的世代,一點一點地。聖經無論是由摩西在米甸曠野或是保羅在監獄中寫的,它的諸卷冊都顯示那同一的聖靈的交通。瞭解這種“漸進的啟示”就能幫助瞭解聖經及其一致性。

       雖然寫的時間相離許多世代,新約聖經與舊約聖經的真理卻仍是不可分割的。它們並不彼此衝突,新舊約聖經乃是一體,正如上帝是一個一樣。舊約聖經借著預言與表號啟示了救主就要降臨的福音,而新約聖經則藉著耶穌基督的生平,啟示出已經來到的救主──實際的福音。兩者都啟示同一位上帝。舊約聖經作為新約聖經的基礎,供給打開新約聖經的鑰匙;而新約聖經則解釋了舊約聖經的奧秘。

       上帝慈悲地呼召我們借著查考祂的聖言與祂熟識。在其中我們可以找到我們得救保證之豐盛的福氣。我們可以親自發現聖經對“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藉著它們,我們“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註一:懷愛倫“信息選粹”卷一21面

註二:同上

註三:懷愛倫著“早期著作”220,221面

註四:見 Siegfried H Horn 著 “The Spade Confirms the Book”

註五:參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全球總會聖經研究所發行“聖經研究法”
          G. M. Hyde 編“釋經學論文集”
          Gerhard F. Hasel 著“Understanding the Living Word”
          Gerard Damsteegt 著“Interpreting the Bible”

註六:懷愛倫著《先柤與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