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因祂無限的慈愛與憐憫,使那無罪的基督為我們成為罪,為要使我們在祂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我們在聖靈引導下,就會感覺自己的需要,承認自己罪孽深重,悔改我們的罪愆,並相信耶穌為主、為基督、為代罪者、為我們的榜樣。這種領受救恩的信心,乃得自上帝聖言的大能,為上帝恩典所賜。借著基督,我們被稱為義,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借著聖靈,我們重生並成為聖潔。聖靈更新我們的心意,將上帝愛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我們蒙賜能力度聖潔的生活。我們常在祂裏面,就與祂神聖的性情有分,並在現今和審判的時候,都有得救的保證。
 


 

       數世紀之前,《黑馬牧人》(the Shepherd of Hermas)裏記載他夢見一個滿臉皺紋的長壽老婦人。在他的夢中,她開始隨時間的流逝而改變。她的身體仍然蒼老,頭髮斑白,但她的臉看來年輕些了。最後,她竟然恢復了她的青春。

  杜倫斯(T.F.Torrance)將這婦人比作教會(注1)。基督徒不能靜止不前。基督的靈若在他們裏面施行統治(羅8:9),他們就處在不斷改變的過程之中。

  保羅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5-27)這樣的潔淨乃是教會的目標。因此,那組成教會的信徒可以見證說:“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4:16)“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象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這種變化,乃是最終內在的五旬節(譯者注:意指經歷聖靈的沛降與更新)。

  整本聖經形容信徒的經驗──救恩、因信稱義、成聖、潔淨和救贖──都是講到:(1)已經成就的、(2)現今明白的、(3)將來會被瞭解的。明白這三方面,能抒解我們在強調因信稱義和成聖時的緊張氣氛。因此本章分為三個主要段落來討論信徒的過去、現在和將來。

一、得救的經驗與過去

  僅僅具有關於上帝以及祂的愛和善舉的資料性知識仍然不夠。離開基督,想在自己裏面發展良善,效果是剛剛相反。那達于心靈深處的得救經驗完全來自上帝。基督講到這項經驗時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3,5)

  只有借著耶穌基督,人才能經驗得救。“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

  得救的經驗,牽涉到悔改、認罪、赦免、稱義與成聖。

1.悔改

  耶穌在釘十架前不久,應許祂的門徒賜下聖靈,聖靈“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藉以啟示祂。到了五旬節,聖靈的確使人相信他們需要一位元救主。他們問,他們應當如何行,彼得回答說:“要悔改”(徒2:37,38;3:19)。

  (1)何謂悔改

  悔改一詞,是從希伯來文nocharn譯出,意為“抱歉”或“悔改”。希臘文中的對等字是metanoeo,意為“改變心意”、“感覺悔恨”、“悔改”。真實悔改的結果是,在對上帝及對罪的態度上,有了根本的改變。上帝的靈會使那些接受祂的人,感覺到上帝的公義以及他們自己迷失的境況,因而感知罪的嚴重性。他們經驗悲傷與有罪感。他們認識到那真理:“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他們清楚承認每一樣罪。借著使用意志力,他們完全降服在救主腳前,離棄他們的罪行。這樣的悔改就在人的轉變中達到頂點──罪人轉向上帝(希臘文epistrophe,意為“轉向”,參見徒15:3)(注2)。

  大衛從他的姦淫及殺人罪中悔改是一個鮮活的實例,說明了這項經驗如何為得勝罪惡而鋪路。他被聖靈感動,就厭惡他的罪,為他的罪悲傷並祈求潔淨:“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51:3,4)“上帝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抺我的過犯!”(詩51:1)“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51:10)大衛後來的經驗證明了,上帝的赦免不僅使罪得救,還能救罪人脫離罪惡。

  雖然悔改在赦罪之前,但罪人不能借著悔改,使自己配受上帝的福分。實際說來,罪人甚至不能在自己裏面造成悔改──那是上帝的恩賜(徒5:31;羅2:4)。聖靈吸引罪人到基督的跟前,為了使他可以尋得那種刻骨銘心為罪憂傷的悔改。

  (2)悔改的動機

  基督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當我們感受到基督受死使我們稱義,救我們脫離死刑時,我們的心就會融化、降服。試想一個等候死刑的囚犯忽然得到赦免時的感覺。

  悔改的罪人在基督裏不僅罪得以赦免,還被宣判無罪──被稱為義。他不配,也無法賺取這樣的待遇。正如保羅指出,當我們還是軟弱、有罪、不敬虔及與上帝為敵之時,基督就為我們稱義而死(羅5:6-10)。沒有什麼比感受到基督赦罪之愛更能感動人心的了。當罪人思想這展現在十字架上的神聖大愛時,他們就獲得所可能有的,最強烈的悔改動機了。這就是那領我們悔改的上帝的恩慈(羅2:4)。

2.稱義

  上帝因祂無限的慈愛與憐憫,使基督──就是“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5:21)借著相信耶穌,心靈就被祂的靈所充滿。借著這同一個信心,就是上帝恩典所賜的信心(羅12:3;弗2:8),悔改的罪人被稱為義(羅3:28)。

  稱義一詞,譯自希臘文dikaioma,意為“公義的要求、行為”、“法規”、“司法判決”、“公義的行為”。Dikaiosis則表示“稱義”、“伸冤”、“宣判無罪”。動詞dikaioo,意為“宣稱為義,或待之如義”、“判為無罪”、“被稱為義”、“被釋放、被淨化”、“稱義”、“伸冤”、“行公義”等。這些都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楚地瞭解這個詞(注3)。

  一般說來,在神學上的稱義,乃是“藉以宣稱悔改的罪人為義,或視其為義的上帝的作為。稱義為定罪的反面(羅5:16)。”(注4)這項稱義的基礎並不是我們的順從,而是基督的順從,因為“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就成為義了。”(羅5:18,19)祂將這項順從賜給了那些“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4)的信徒。“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多3:5)

  (1)信心與行為扮演的角色

  許多人錯誤地相信,他們在上帝面前的立場,是以他們的好行為或壞行為為准。保羅論到人在上帝面前如何稱義時,毫不含糊地說:“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腓3:8,9)他指出亞伯拉罕因“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創15:6)。他稱義是在未受割禮之前,不是因為受割禮(羅4:9,10)。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何種信心?聖經顯明,“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里去。”(來11:8-10;參閱創12:4;13:18)他對上帝有一種活潑真實的信心,在他的順從上表現了出來。他被稱為義,就是以這項活潑的信心為基礎。

  使徒雅各曾警告我們另一種對因信稱義的誤解:人可以沒有相稱的行為而稱義。他指出,若無行為,就不可能有真實的信心。正如保羅一樣,雅各也用亞伯拉罕的經驗,說明他的論點。亞伯拉罕將他的兒子以撒獻為祭,以此表現出他的信心(雅2:21)。雅各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

  亞伯拉罕的經驗顯示出,行為是與上帝有了真實關係的證據。所以那導致稱義的信心,乃是那種有行為的活潑的信心(雅2:24)。

  保羅與雅各在因信稱義上的意見是一致的。保羅論到想借行為稱義的錯謬,而雅各則論說那沒有相稱的行為也可稱義的論調也同樣危險。行為與死的信心都不能導致稱義。唯有那能使人生髮仁愛的真實信心(加5:6),才能使稱義得以實現。

  (2)稱義的經驗

  借著在基督裏的信心而稱義,祂的義就歸給了我們。因為基督作了我們的代罪者,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正常化了。保羅說:“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5:21)身為悔改罪人,我們會經驗到完全與充分的赦免。我們就與上帝和好了!

  撒迦利亞所見大祭司約書亞的異象,美妙地說明了稱義的事。約書亞站在上帝的使者面前,穿著那象徵為罪所玷污的污穢衣服。他站在那裏時,撒但要求他被定罪。撒但的控告沒有錯──約書亞不配被宣判無罪。但是,上帝依祂神聖的慈憐,卻斥責撒但說:“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亞3:2)這不是我的寶貝,我用特別的辦法保存的麼?

  主命令立刻脫去他污穢的衣服,並宣告說:“我使你脫離罪孽,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亞3:4)我們慈愛滿有憐憫的上帝,將撒但的控告撇在一旁,稱那顫驚的罪人為義,將基督的義袍穿在他身上。正如約書亞污穢的衣服代表罪,那新的義袍則代表信徒在基督裏的新經驗。在稱義的過程中,那已承認及蒙赦免的罪,就轉移到那聖潔的上帝之子、擔當罪孽的羔羊身上。“但是那不配的、悔改的信徒所穿上的,是歸給他的基督的義。這項衣服的交換,這項神聖拯救的交易,就是聖經中因信稱義的教義。”(注5)這稱義的信徒,便經驗了罪得赦免及從罪中得以潔淨。

3.結果

  悔改與稱義的結果如何?

  (1)成聖

  “成聖”一詞是譯自希臘文hagiasmos,意為“聖潔”、“奉獻”、“成聖”。其動詞hagiazo,則為“使聖潔”、“奉獻上”、“使成聖”、“分別出來”。希伯來文的對等字是qadash,意為“從俗用分別開來”(注6)。

  真實的悔改與稱義領人成聖。稱義與成聖乃是緊密關聯的(注7),是不同的兩回事,卻是連結在一起的。它們代表救恩的兩方面:稱義是上帝為我們作成的,成聖則是上帝在我們裏面作成的。

  稱義與成聖都不是出於行為或功勞。二者都是由於基督的恩典與公義。“我們所藉以稱義的,乃是白白歸於我們的;我們所藉以成聖的義,乃是基督授與我們的。前者是我們得進天國的權利,後者是我們進入天國的資格。”(注8)

  聖經所說成聖的三方面是:(1)信徒過去已成就的行為;(2)信徒如今所經驗的過程;(3)基督複臨時信徒所經驗的最後結果。

  關於信徒的過去,在稱義的同時,信徒便“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上帝的靈”(林前6:11)成聖了。他或她就成為一個“聖徒”。此時這新信徒就得贖,完全屬於上帝。

  由於上帝的聖召(羅1:7),信徒被稱為聖徒,那是因為他們在基督裏(腓1:1;約15:1-7),而不是因為他們已經達到無罪的狀態。得救乃是現在的經驗。保羅說:“他便救了我們,……乃是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將我們分別出來,奉獻給一個聖潔的目的,與基督同行。

  (2)收納為上帝家裏的人

  新信徒同時領受了兒子的心。上帝收納他們為祂的兒女。那就是說,信徒已是大君王的兒女。祂已立他們為祂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8:15-17)。這是何等的特權、尊榮與喜樂!

  (3)得救的把握

  稱義也帶來信徒已蒙悅納的保證,它帶來現今與上帝再團圓的喜樂。無論人過去的生活如何罪惡滔天,上帝赦免一切的罪,我們不再在律法的咒詛與定罪之下。救贖已成為事實:“我們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1:7)

  (4)開始得勝的新生活

  認識救主的寶血遮蓋了我們有罪的過去,就會為我們的靈、魂、體三方面帶來醫治。罪疚可以消除,因為在基督裏全都獲得赦免,都是新的了。借著祂每天賜下的恩典,基督就開始將我們改變成上帝的形像。

  當我們在祂裏面信心增長時,我們所得的醫治與變化也隨之進步。祂賜給我們愈來愈多勝過黑暗權勢的勝利。祂勝過世界,就保證了我們會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約16:33)。

  (5)永生的恩賜

  我們與基督的新關係,就會帶來永生的恩賜。約翰肯定地說:“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我們有罪的過去已不再是問題;借著內住的聖靈,我們可以享受救恩的福分。

二、得救的經驗與現在

  借著基督的寶血,帶來了潔淨、稱義、成聖,信徒成了“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1.成聖生活的呼召

  得救包括度一種以基督在髑髏地的成就為基礎的成聖的生活。保羅呼召信徒度一種獻身與聖潔及道德的生活(帖前4:7)。為了使他們能經驗成聖,上帝賜給信徒“聖善的靈”(羅1:4)。保羅說:“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借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弗3:16,17)

  信徒既是新造的人,就有新的責任。保羅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致于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致于成聖。”(羅6:19)現在他們要在聖靈裏生活(加5:25)。

  聖靈充滿的信徒,“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羅8:4)他們已經變化,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借著聖靈上帝住在裏面,他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8:9)

  聖靈充滿的生命,最高的目標乃是得上帝的喜悅(帖前4:1)。保羅說:成為聖潔是上帝的旨意。所以要“遠避淫行”(帖前4:3),並且“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上帝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6,7)

2.內在的改變

  基督複臨時,我們的身體會改變。這必朽壞的、必死的身體,會變成不死的(林前15:51-54)。但是我們的品格必須變化,準備基督複臨。

  品格變化牽涉到上帝形像的心、靈兩方面,就是那天天要更新的“內心”(林後4:16;羅12:2)。這樣,像那《黑馬牧人書》故事中的老婦人一樣,教會正變得愈來愈年輕──每一個完全奉獻的基督徒,都正在榮上加榮的改變,直到基督複臨時,他或她按上帝形像的變化就會完成。

  (1)基督與聖靈的參與

  唯有創造主能完成改變我們生命的創造大工(帖前5:23)。但是我們若不參與,祂就不會如此行。我們必須將自己置於聖靈工作的管道中,那是我們借仰望基督就能作成的。當我們默想基督的生平時,聖靈就會恢復我們靈智體的官能(多3:5)。聖靈的工作包括啟示基督,及恢復我們身上基督的形像(羅8:1-10)。

  上帝要住在祂子民裏面,因為祂曾經應許“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林後6:16;參閱約壹3:24;4:12)。所以保羅能夠說:“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2:20;約14:23)。創造主天天住在信徒裏面,就能有內在的復蘇(林後4:16),更新其心意(羅12:2;腓2:5)。

  (2)與神聖的性情有分

  基督“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保證賜下祂神聖的大能,以完成我們品格的改變(彼後1:4)。這樣獲得上帝的大能,就讓我們可以殷勤地“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1:5-7)“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彼得說:“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閑懶不結果子了。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彼後1:8,9)

  a.只能借著基督

  那將人變化為創造主形像的,乃是披戴或分享基督(羅13:14;來3:14),“聖靈的更新”(多3:5)。這乃是上帝的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約壹4:12)。是一種類似上帝兒子成為肉身的奧秘。正如聖靈使神聖的基督能分享人性,聖靈也使我們能有分於神性。這種神性的分享,能更新我們裏面的人,在一個不同的水準上使我們像基督。基督成為人,但信徒不會成為神,只是在品格上像上帝。

  b.不斷增長的過程

  成聖乃是不斷進步的。借著禱告及研讀聖經,我們便在與上帝的團契中不斷地成長。

  僅僅腦子了解救恩計畫仍然不夠。基督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6:53-56)

  祂話中之意生動地表達了信徒必須吸收基督的話。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參見太4:4)

  品格是由心靈吃喝進去的東西所組成。當我們消化生命的糧時,我們就會變化成為基督的形像。

  (3)兩種變化

  主後1517年,就是馬丁路德將他的95條論文釘在德國威登堡教堂門上的那一年,拉斐爾(Rafael)在羅馬開始畫他那幅基督變像的名畫。這兩件事有一些共同點。路德的行動產生了基督教。拉斐爾的畫,雖然無意,但卻表現了宗教改革的精神。

  在這幅畫中,基督站在山上,那被鬼附的人在山谷期待地仰望著祂(可9:2-29)。兩組門徒──一組在山上,一組在山谷中,描寫出兩種類型的基督徒。

  山上的門徒要留在基督身邊,似乎對山谷下的需要漠不關心。好多世紀以來,許多人在山上建造,遠離世人的需要。他們的經驗是只有禱告而無工作。

  在另一方面,山谷中的門徒們則是有工作而無禱告──他們趕鬼的努力沒有成功。許多人都是落在為他人工作而無禱告,或是落在禱告甚多但未為他人工作的陷阱中。這種基督徒都需要在他們身上恢復上帝的形像。

  a.真實的變化

  上帝盼望將墮落的人改變成祂的形像,是借著改變他們意志、心思、欲望及品格。聖靈帶給信徒一個完全不同的展望。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如今構成了他們的生活方式──即或他們在基督複臨之前仍然是必朽壞、必死的人。

  我們若不拒絕祂,基督“必能使我們的思想和目的與祂一致,使我們的心志與意念也合乎祂的旨意,以致在我們順從祂的時候,無非是在履行自己的意願而已。這樣,我們受了鍛煉而成為聖潔的意志,就必以從事祂的工作為最大的喜樂。”(注9)

  b.兩個目標

  基督登山變像,顯示了另一個強烈的對比。基督變了像,但是以某種意義說,山谷中的男孩子也變了像。那個男孩子變成了魔鬼的形像(見可9:1-29)。從此我們清楚看見兩個相反的計畫──上帝恢復我們的計畫與撒但毀壞我們的計畫。聖經說,上帝能“保守我們不失腳”(猶24)。但在另一方面,撒但則盡一切所能,保持我們在墮落的狀態之中。

  生命關係到經常的改變,無中立地帶。我們若不是更高貴,就是更墮落;我們不是義的奴僕,就是罪的奴僕(羅6:17,18)。誰佔有了我們的心靈,誰就佔有了我們。若是借著聖靈,基督佔有了我們的心靈,我們就必變成為像基督的人……聖靈充滿的生命會“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但若是沒有基督,就會使我們與生命的源頭及改變斷絕,使我們無法避免最終的毀滅。

3.基督的完全

  聖經中所說的完全是什麼?如何才能獲得?

  (1)聖經所說的完全

  聖經中譯為完全的原文,希伯來文是tam或tamim,意為“完全”、“正當”、“平安”、“健康”、“健全”、“無可指責”。希臘文是teleios,一般的意思為“完全”、“完美”、“完全長大”、“成熟”、“完全發展”、“已達目的”(注10)。

  舊約用在人身上時,這個詞是相對的意思。挪亞、亞伯拉罕、約伯,都曾被描寫是完全、無可指責的人(創6:9;17:1;22:18;伯1:1,8),但他們都有不完全之處(創9:21;20章;伯40:2-5)。

  在新約中,“完全”常描寫那些成熟的人,曾依他們所有的最大亮光而生活,他們靈、智、體三方面的力量,都達到了最大的潛能(參閱林前14:20;腓3:15;來5:14)。基督說,正如上帝在祂無限、絕對的領域中完全一樣,信徒也要在他們有限的領域中完全(太5:48)。在上帝眼中,一個完全的人,是一個將心靈與生命完全奉獻的人。他們崇拜上帝、服事上帝,在上帝的知識上不斷增長,並且借著上帝的恩典,完全依照他領受的亮光生活,而同時在得勝的生活中喜樂(參閱西4:12;雅3:2)。

  (2)基督裏充分的完全

  我們如何能成為完全?聖靈將基督的完全帶給我們。借著信心,基督完美的品格就成為我們的。人永遠不能說他憑自己有這種完全,而視其為與生俱來或屬乎他們自己的。完全乃是上帝的恩賜。

  離了基督,人無法獲得公義。祂說:“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15:5)上帝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

  在基督裏,這些資質就構成我們的完全。祂一次就永遠完成了我們的成聖與救贖。沒有人能在祂所完成的工作上再加添什麼。我們赴婚筵的禮服或義袍,是由基督的生、死與復活製作的。如今聖靈將那已經完工的產品,在基督徒的生活中顯露出來。如此,“上帝一切所充滿的”,就能充滿我們(弗3:19)。

  (3)邁向完全

  在這些事情上,身為信徒的我們扮演著什麼角色呢?借著內住的基督,我們長大,在靈性上成熟。借著上帝賜給教會的各種恩賜,我們可以發展“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我們需要長大,超越我們屬靈孩童時代的經驗(弗4:14),超越基督徒經驗的基本真理,邁向為成熟基督徒所預備的“乾糧”(來5:14)。保羅說:“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6:1)他說:“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上帝。”(腓1:9-11)

  成聖的生活並非一種沒有困難與障礙的生活。保羅勉勵信徒說:“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但是他也加上鼓勵的話說:“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

  他說,你們要“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來3:13,14;太24:13)

  聖經警告說:“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恐懼戰驚等候審判。”(來10:26,27)

  這些教訓清楚地顯明,“基督徒需要的不僅是法律觀點上的稱義與成聖。雖然得救總是借著信心,但他們還需要品格的聖潔。進入天國的權利全靠基督的義。但上帝的救恩計畫除了稱義之外,這項權利還提供了借著基督住在裏面而有的進入天國的資格。這項資格必須在人的道德品格上顯明,證明拯救已經發生。”(注11)

  以人的說法,這是什麼意義呢?要在每一個發展的階段都過完全成聖的生活,一定要不斷的禱告。“因此,我們……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上帝。”(西1:9,10)

4.每日稱義

  聖靈充滿、度成聖生活(由基督佔有)的每一信徒,有每天不斷稱義(由基督賦與)的需要。我們有此需要,因為我們有明知而犯的罪以及無意中犯的過錯。大衛因深知人心充滿罪惡,就為他“隱而未現的罪”祈求赦免(詩19:12,參閱耶17:9)。上帝特別講到信徒的罪時,向我們保證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2:1)

三、得救的經驗與未來

  我們的得救,在我們復活或變化升天得榮耀時,便充分地完成了。借著得榮耀,上帝將祂自己輝煌的榮耀與蒙贖之人分享。這是我們每一個上帝兒女所期待的。保羅說:“我們……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羅5:2)

  基督複臨時,當基督“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拯救他們”(來9:28)時,得救就完成了。

1.成聖與得榮耀

  基督住在我們心內,乃是將來得救的條件之一──我們這必死的身體得榮耀。保羅說:“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1:27),又在其他的地方解釋說:“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保羅向我們保證說:“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帖後2:13,14)

  在祂裏面,我們已經在天上寶座的殿堂裏(西3:1-4)。那些“於聖靈有分”的人,實際上就是覺悟了來世的權能(來6:4,5)。借著思想主的榮耀及注目基督吸引人的完美品格,我們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3:18)──我們正在為基督複臨時所要經驗的變化作準備。

  我們最終的得贖與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是在將來。保羅說:“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又說:“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19,23;參閱弗4:30)

  在“萬物復興的時候”(徒3:21),這件大事就發展到高潮了。基督稱之為“復興的時候”(太19:28)。那時,受造之物要“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8:21)

  聖經的觀點,一方面說收納為兒女及救贖……或得救……“已經”完成,但另一方面卻說,還沒有完成,這使一些人感到困惑。研究基督救主工作的全部範圍,就能找到答案。“保羅講我們現今得救,是與基督第一次的降臨有關。在那歷史性的十字架、復活及基督天上的服務中,我們的稱義、成聖,已經一次永遠的完成了。但是,對於我們將來的得救及身體得榮耀,保羅認為與基督的複臨有關。

  為此之故,保羅可以同時說,以過去基督的十字架與復活而言,“我們已經得救,”但以將來基督複臨救贖我們的身體來說,“我們還未得救”。”(注12)

  因強調我們現今的得救以致於排斥將來的得救,會造成對基督完全的救恩的不幸誤解。

2.完全與得榮耀

  一些人錯誤的相信,將來得榮耀時所將帶來的完全,現今已經可以得著。但是保羅──那位完全獻身屬上帝的人,在他一生就要結束論到自己時,他寫到:“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2─14)

  成聖乃是終生的過程,如今只有在基督耶穌裏才能完全。但是基督複臨時,我們的生命終會全面變化成上帝的形像。保羅警告說:“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需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以色列的歷史,大衛、所羅門、彼得的生平,對一切人都是嚴重的警告。“只要生命尚存,就需要以一項堅定的宗旨,防備我們的情欲與嗜好。內心有腐化,外面有試探。上帝的工作在何處進步,撒但就會計畫安排環境,使試探帶著強烈的力量臨到人。除非我們倚靠上帝,將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就沒有一刻是安全的”(注13)。

  我們最後創新性的改變,是在我們成為不朽壞和不死的時候,是在聖靈完全恢復那原先創造的時候。

四、上帝接納我們的基礎

  像基督那樣的品格素質或無瑕疵的品行,都不是上帝悅納我們的基礎。拯救我們的義,來自那位義者耶穌,並借著聖靈傳給我們。對於基督公義的恩賜,我們不能加上什麼,只能接受。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一個義人(羅3:10)。人自己的義,只是污穢的衣服(賽64:6;參見但9:7,11,20;林前1:30)(注14)。

  甚至我們在響應基督拯救大愛時所行的,也不能成為上帝悅納我們的基礎。悅納是與基督的作為一致的。聖靈將基督帶給我們時,就是將悅納帶給我們。

  我們獲得悅納是基於基督使我們稱義的公義?或是基於使我們成聖的公義?或是二者都是?加爾文(John Calvin)指出,“正如基督不能分割一樣,這兩樣,我們所理解在祂裏面結合在一起的稱義與成聖,也是不可分割的。”(注15)必須以整體的角度看基督的工作。避免因試圖詳細區分稱義與成聖之間的差異,而對這兩個名詞作任何臆測,這是十分重要的,“在因信稱義這等重大的問題上,為何要比聖靈所指示的更詳細呢?”(注16)

  正如太陽的光和熱不可分割,卻各自有特別的功能一樣,基督也是如此。祂既是我們的義,也是我們的聖潔(林前1:30)。我們在祂裏面不僅完全稱義,也在祂裏面完全成聖。

  聖靈將髑髏地的“成了”帶進我們裏面,將上帝唯一悅納人的經驗賜給我們。這十字架上的“成了”,使其他一切人想獲得悅納的企圖有了疑問。聖靈將釘十字架的那位帶進我們裏面時,就將上帝唯一悅納我們的根據帶給了我們,並給我們真實的得救權利與資格。


 注1:T. F. Torrance著《Royal Priesthood》48頁。

注2: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Conversion;Repent, Repentence”235,933頁。

注3:W. E. Vine著《An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ment Words》284-286頁,William F. Arndt與F.Wilbur Gingrich合編《A Greek 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196頁

注4:《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Justification”,635頁。

注5:La Rondelle著《Christ Our Salvation》47頁。

注6:《基督複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Sanctification”,979頁

注7:同上。

注8:懷愛倫著《告青年書》19頁。

注9:懷愛倫著《歷代願望》678頁。

注10:《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Perfect, Perfection”,864頁。

注11:同注5,77頁。

注12:同上89頁。

注13:《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二第1032頁懷愛倫注。

注14:懷愛倫在“基督,我們的大祭司”的評注中說:“宗教的崇祀、祈禱、讚美、悔改、罪人的認罪,如同馨香從真實信徒升到天上聖所。但是經過了敗壞的人性管道,它們受到如此的污染,除非為血潔淨,在上帝那裏就毫無價值。它們升上去時並非無玷污的純潔。除非那位在上帝右邊的代求者,用祂自己的公義潔淨與奉獻,就不會蒙上帝悅納。地上所有會幕所燒的香,都必須以基督潔淨的血滴滋潤”《Selected Messages》,卷一第344頁。

注15:Calvin著《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第三冊,11,6。

注16:《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6第1072頁懷愛倫評注。

10 得救的經驗

聖谷華人教會 San Gabriel Valley Chinese Church
Privacy Overview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so that we can provide you with the best user experience possible. Cookie information is stored in your browser and performs functions such as recognising you when you return to our website and helping our team to understand which sections of the website you find most interesting and usef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