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著基督完全順從上帝旨意的人生:祂的受苦、受死與復活,上帝為人類提供了贖罪的唯一方法,使凡因信而接受這項贖罪的人能得永生,並使全體受造之物更明白創造主無限聖潔的愛。這項完全的贖罪,闡明了上帝律法的公義及祂品德的恩慈,因其一面定我們的罪,一面又為我們準備了赦免。基督的死是替代,也是贖罪,使人改變,也使人與神和好。基督的復活宣告上帝勝過了罪惡的勢力,並保證那些接受救贖的人最後也會戰勝罪惡與死亡。它宣告耶穌基督是主。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在祂面前無不屈膝。 |
一扇開著的門領人進入宇宙天庭的中心。有聲音喊著說:“進來看這裏所發生的事。”使徒約翰被聖靈感動,窺見上帝寶座所在的聖殿。
一條眩人眼目似綠寶石的彩虹,圍繞著位於中央的寶座。從其中有閃電、雷轟的聲音發出。一些尊貴的人物穿著白袍戴著金冠冕,坐在次要的寶座上。當頌贊充滿在空氣中時,長老們就俯伏敬拜,又把冠冕放在寶座前。
一位天使拿著一個被七印封嚴的書卷,喊著說:“有誰配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呢?”(啟5:2)約翰驚奇地看見,天上地上竟沒有一位配打開那書卷的。他的驚駭轉為哀哭,直到一位長老來安慰他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他已得勝,能以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啟5:5)
約翰再看那榮耀的寶座,他看見那曾經被殺如今仍然存活,擁有聖靈大能的羔羊。當這位謙卑的羔羊拿起那書卷時,眾長老就發出新的讚美來:“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上帝,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9,10)天上地上每一個受造之物都加入了他們的歌頌:“但願頌贊、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5:13)
這書卷為何如此重要呢?因為它記載了人類從撒但的奴役中獲得拯救,並描寫了上帝對罪惡的最終勝利。它彰顯出一項如此完美的拯救,那些作罪之奴僕的人,只要借著他們的選擇,就能從絕望的監牢中得釋放。遠在祂出生在伯利恒之前,羔羊就喊著說:“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上帝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詩40:7,8;參閱來10:7)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來了,才使人類的救贖得以實現(啟13:8)。
一、上帝拯救的恩典
聖經啟示一位上帝,祂全心關懷人類的得救。三位一體的真神聯合一致地工作,要將人帶回,與他們的創造主重新聯合。耶穌強調上帝拯救的大愛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聖經宣稱:“上帝就是愛”(約壹4:8)。祂以永遠的愛俯就人類(耶31:3)。這位邀請人得救恩的上帝,乃是一位全能的上帝,只是祂的愛使人人都有選擇如何回應的自由(啟3:20,21)。強迫是與祂品格相反的手段,是在祂的計畫中不會使用的。
1.上帝主動
亞當夏娃犯罪時,是上帝主動地尋找他們。那對犯罪的夫婦,聽見創造主的聲音,並未像從前一樣歡喜地跑去迎接祂,反而躲藏起來。但上帝並未丟棄他們,祂更堅持地呼喚著:“你在哪里?”
上帝帶著深切的悲傷,列舉了他們悖逆的後果──他們將會遭遇痛苦與艱難。在他們完全無望的情形下,祂卻啟示他們一個奇妙的計畫,應許祂們最終將戰勝罪惡與死亡(創3:15)。
2.恩典或公義?
後來,以色列人在西乃背道之後,主向摩西啟示了祂仁慈而公義的品格:“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上帝的品德顯示出一種恩典與公義、樂於赦罪但又不肯以有罪的為無罪之獨特的混合。只有在基督裏,我們才能瞭解這些品格的素質如何能彼此和諧。
3.赦免或懲罰
在以色列人背道時期,上帝常常殷切地呼求祂的子民承認他們的罪孽,回轉歸向祂(耶3:12-14)。但是他們藐視了祂恩慈的邀請(耶5:3)。那種諷嘲赦罪之恩的不悔改態度,導致懲罰不可避免(詩7:12)。
雖然上帝是恩慈的,但祂不能赦免那些不肯離棄罪的人(耶5:7)。赦罪有一個目的,上帝要將罪人改變為聖徒:“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必廣行赦免。”(賽55:7)祂救恩的資訊清楚地響遍全世界:“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上帝,再沒有別神。”(賽45:22)
4.上帝對罪的義憤
原先的罪過,在人心裏造成了一種敵對上帝的性情(西1:21)。因此,對罪是“烈火”的上帝(來12:29;參閱穀1:13)不喜悅我們,是我們該得的。嚴肅的真理是,“世人都犯了罪”(羅3:23),人人“本為可怒之子”(弗2:3;參閱5:6),都要死,“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
聖經稱上帝的忿怒為上帝對罪與不義的反應(羅1:18)。故意拒絕上帝已啟示的旨意──祂的律法,就會惹動祂的忿怒或義怒(王下17:16-18;代下36:16)。賴德(G. E. Ladd)寫道:“人在道德上是充滿罪惡的;上帝數算他們的罪惡,祂必定視他們為罪人、為敵人,為祂神聖忿怒的對象;因為在道德上與宗教上,上帝的聖潔都必須向它表示忿怒。”(注1)但同時,上帝渴望拯救叛逆的世人。祂雖然恨惡每一樣罪,卻以慈愛關心著每一個罪人。
5.人的回應
上帝對待以色列人,在耶穌基督的工作中達於頂點。基督讓我們清楚地看見上帝“極豐富的恩典”(弗2:7)。約翰說:“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保羅寫道:“上帝又使他(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1:30,31)因此,誰能“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怪不得保羅指出,領我們悔改的是“祂的恩慈”(羅2:4)。
甚至人對救恩的回應,也不是出於人自己,而是出於上帝。我們的信心正如我們的悔改一樣,都是上帝所賜(羅12:3;徒5:31)。我們的愛是響應上帝的愛而產生的(約壹4:19)。我們無法救自己脫離撒但、罪惡、受苦與死亡。我們自己的義,如同污穢的衣服(賽64:6)。“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動,免得有人自誇。”(弗2:4,5,8,9)
二、基督使人和好的工作
好消息是:“上帝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5:19)祂的和好恢復了上帝與人類之間的關係。這個經文指出,這項過程是使罪人與上帝和好,而非使上帝與罪人和好。那引領罪人歸向上帝的鑰匙,乃是耶穌基督。上帝和好的計畫,乃是上帝虛己的作為。祂有足夠的理由讓人類滅亡。
我們已經說過,在恢復人類與祂之間破裂的關係上,採取主動的乃是上帝。保羅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羅5:10)因此,“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也就借著他以上帝為樂。”(羅5:11)
這和好的過程,常與“贖罪”一詞相提並論。“英文的‘贖罪’一詞是‘atonement’,其原意為‘合一’(at-one-ment)或意見一致。這樣,‘贖罪’就表示和諧的關係。何時曾有過隔閡,這項和諧就是經過和解的結果。瞭解了這詞的原意,‘贖罪’一詞,就適當地指出那使隔閡結束而和好的狀態。”(注2)
許多基督徒,將贖罪一詞只限于基督的成為肉身、受苦、受死的救贖效果。但是在聖所的崇祀中,贖罪祭不止於是殺死獻祭的羔羊,還包括祭司將羔羊所流的血帶入聖所中的工作(參閱利4:20,26,35;16:15-18,32,33)。因此,依照此處聖經的用法,贖罪可以指基督的死,以及祂在天上聖所中代求的工作。祂在天上以大祭司的身分,應用祂那完美贖罪祭的功勞,使人與上帝和好(注3)。
泰勒文西(Vincent Taylor)也說,贖罪的教義有兩方面:“(1)基督拯救的作為。(2)個人及團體借著信,領受祂救贖工作的果效。這兩方面一起構成贖罪。”從這個觀點,他作結論說:“贖罪是為我們作成,也是在我們裏面作成。”(注4)
本章焦點放在贖罪工作中基督受死的一方面。有關贖罪工作中基督大祭司的工作,容後討論(見本書24章)。
三、基督的贖罪祭
基督在髑髏地的贖罪祭,是上帝與人關係的轉捩點。雖然人有犯罪的記錄,但由於和好的結果,上帝就不追討他們的罪(林後5:19)。這並不是說上帝不施行懲罰,或罪不再惹動祂的忿怒,而是說,上帝已找到一個辦法,在祂仍然高舉永恆律法的公義時,還可以赦免悔改的罪人。
1.基督的死乃為必要
為了一位慈愛的上帝可以維護祂的公正與公義,耶穌基督贖罪的死,已成為一種“道德與法律上的必要”。上帝的“公義”,要求罪必須接受審判。所以上帝必須懲罰罪,也必須懲罰罪人。在執行這項懲罰時,依照上帝的旨意,祂的兒子取了我們的地位,就是罪人的地位。贖罪是必要的,因為人已置身在上帝的義怒之下。這就是赦罪福音的核心,及基督十字架的奧秘。基督完全的義充分滿足了上帝的公義。上帝樂意接受基督的自我犧牲來代替人的死(注5)。
不肯接受基督贖罪寶血的人,就不能領受罪的赦免,仍然在上帝的忿怒下。“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因此,十字架乃是上帝慈憐與公義的雙重表現,“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26)
2.贖罪祭成就了什麼?
天父自己設立了祂兒子為贖罪祭(羅3:25)。贖罪祭希臘原文hilasterion,在新約中使用時,沒有絲毫異教“平息神怒”,或“安撫凶神”的觀念(注6)。這個經文顯示,“上帝依祂慈憐的旨意,設立基督作為祂對人的罪孽之聖怒的挽回祭,因為祂接受基督為人的代表,並視祂為代罪受刑的聖者。”(注7)
由此觀察,人就能瞭解為何保羅描寫基督的死是:“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弗5:2;參閱創8:21;利1:9)“基督的自我犧牲,是上帝所喜悅的,因為這項犧牲的奉獻,挪除了上帝與罪人之間的障礙,因基督完全承受了上帝對人犯罪的忿怒。上帝的忿怒並未借著基督變成愛,而是從人轉至由祂自己承擔。”(注8)
羅3:25也顯示,借著基督的犧牲,罪已除掉或潔淨。除罪的焦點是在贖罪的血對悔改的罪人所發揮的功效。他經驗到赦免、個人罪疚的除去及從罪的潔淨(注9)。
3.基督代負罪擔
聖經指出基督是人類的“擔罪者”。以賽亞用深奧的預言說:“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以他為贖罪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賽53:5,6,10,12;參閱加1:4)保羅心中想到的,就是這節經文,所以他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15:3)
這些經文,指出了救恩計畫中的一個重要觀念:那玷污我們的罪與罪疚,可以轉移到那位擔罪者身上,使我們得著潔淨(詩51:10)。舊約聖所獻祭的儀式,啟示了基督這個角色。聖所裏罪由悔改的罪人轉移到那無辜的羔羊身上,就是預表罪轉移到擔罪者基督的身上(見本書第4章)。
4.血的作用是什麼?
在聖所崇事的贖罪祭中,血扮演著主要的角色。上帝為贖罪祭作了準備,祂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17:11)祭牲被殺之後,在赦免之前,祭司必須先將那祭牲的血抹在壇上。
新約聖經顯示,舊約儀式中借著代流之血獲得赦免、潔淨及和好,乃是在基督髑髏地犧牲贖罪的寶血中獲得實現。新約以與從前對比的方式說:“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刑,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來9:14)祂流血,完成了除罪的工作(羅3:25)。約翰說,因為愛,上帝就“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挽回祭原文hilasmos──在NIV英文譯本譯為贖罪祭)。”(約壹4:10)
總括地說,“上帝客觀的和好作為,借著祂兒子自我犧牲所流的贖罪寶血已經完成。這樣,上帝既是和好的提供者,也是和好的接受者。”(注10)
四、基督作了贖價
當人類被罪所轄制時,他們必須受到上帝律法的定罪與咒詛(羅6:4;加3:10-13)。罪的奴僕無法逃避必死的結局(羅6:17)。“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詩49:7)唯獨上帝有救贖的大能。“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何13:14)上帝如何救贖他們呢?
借著耶穌,祂自己作見證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參見提前2:6)。上帝用“祂自己的寶血”“買了”教會(徒20:28)。在基督裏“我們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參見羅3:24)祂的死,乃是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2:14)
1.贖價完成了什麼?
基督的死,使上帝對人類的所有權生效。保羅說:“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6:19,20;參見林前7:23)
借著祂的死,基督打破了罪的統治,結束了屬靈的囚禁,除去了律法的定罪與咒詛,並將永生帶給一切悔改的罪人。彼得說:信徒得贖,脫離了“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彼前1:18)。保羅說:“那些從罪的奴役及其惡果中得釋放的人,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22)
忽視或否認贖價的原則,就會“失去恩典福音的中心,並否認了我們對上帝羔羊最深的感恩。”(注11)這項原則乃是天庭頌贊的中心:“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上帝,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9,10)
五、基督是人類的代表
亞當與基督──“末後的亞當”或“第二個人”(林前15:45,47)──都代表了所有的人類。雖然每一個人生來就擔當了亞當犯罪的後果,但每一個經驗靈性重生的人,都接受了基督完美生命及犧牲的好處。“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
亞當的悖逆為眾人帶來罪惡、定罪及死亡。但基督扭轉了這墮落的趨勢。因祂的大愛,祂讓自己成為人類的代表,接受上帝的審判。祂的替死,將人從罪的刑罰中拯救出來,並為悔改的罪人帶來了永生(林後5:21;羅6:23;彼前3:18)。
聖經清楚地教導基督替死的普世性。借著“上帝的恩典”,祂為人人嘗了死味(來2:9)。像亞當一樣,人人都犯了罪(羅5:12),因此人人都會經驗死亡──第一次的死。基督為人人嘗死味,乃是第二次的死──死的全部咒詛(啟20:6;參見本書第27章)。
六、基督的生命與救恩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5:10)跨越罪的鴻溝,不僅需要基督的死,也需要基督的生。對我們得救,二者缺一不可。
1.基督完美的生命能為我們作什麼?
耶穌的一生是純潔、神聖、慈愛,並完全信靠上帝的。祂將這寶貴的一生作為禮物,賜給悔改的罪人。祂完美的品格被描寫為婚筵的禮服(太22:11)或義袍(賽61:10)。祂賜下它,用以遮蓋自義之人的污穢衣服(賽64:6)。
雖然人類極其敗壞,但當我們順服基督時,我們的心就與祂的心相連結,我們的意願消失在祂的旨意中,我們與祂的心思成為一致,我們的思想降服於祂,我們就活出祂的生命來。我們披上了祂的義袍。當上帝看那悔改的罪人時,祂所見的,不是那赤裸的罪或因罪所造成的瑕疵,而是基督對律法完全順服的義袍(注12)。除非被這義袍所遮蓋,沒有人能成為真正的義人。
在婚筵禮服的比喻中,那位穿著自己衣服來赴筵的客人被趕出去,不是因為他不信,他已接受了婚筵的邀請(太22:10)。他只來赴筵是不夠的,他需要婚筵的禮服。同樣的,相信十字架仍然不夠,要能在王的面前蒙悅納,我們需要基督完美的人生,祂公義的品德。
作為罪人的我們,不僅需要被免去罪債,還需要恢復我們犯罪前的景況。我們不僅需要從被囚中得釋放,還需要被接受成為王室家裏的人。復活的基督的中保工作,有赦罪及穿上義袍的雙重目標──將祂的生與死,用在我們的生與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上。髑髏地的“成了”,完成了一個完美的人生,也完成了一個完美的獻祭,二者都是罪人所需要的。
2.基督生平的啟示
基督在地上的生活,也為人類立下了生活的榜樣。譬如彼得推崇祂在受苦時的反應可作為我們的榜樣(彼前2:21-23)。祂凡事與我們相同,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就顯明了凡依靠上帝大能的人不必繼續活在罪中。基督的生平給了我們過得勝生活的確據。保羅作見證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
七、基督的復活與救恩
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你們仍在罪裏!”(林前15:14,17)耶穌基督以肉身復活(路24:36-43),以神人的身分升天,在父上帝的右邊作中保,開始祂重要的代求工作(來8:1,2;見本書第4章)。
基督復活賦與十字架的意義,是喪膽的門徒們在主釘十架當日所看不見的。祂的復活將這些人變成了改變歷史的強大力量。基督復活──從未與十架分離──成了他們使命的中心,他們宣講活著的、釘十架的基督。祂已經勝過了罪惡的勢力。使徒資訊的力量就在於此。
“基督復活”,施迦腓(Philip Schaff)寫道:“乃是一個有力的考驗,基督教的真偽系之於此。歷史所記載的若不是最大的神跡,就是最大的幻想。”(注13)施密斯(Wilbur M. Smith)評注說:“基督復活乃是基督徒信仰的堡壘。那在第一世紀攪亂天下,使基督教顯著超越猶太教及地中海世界各種外邦宗教的,就是這項教義。這項教義若無問題,主耶穌基督福音中其他獨特與重要的教義也不會有問題。‘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林前15:17)”(注14)
基督目前的工作源自祂的受死與復活。雖然髑髏地的贖罪祭已經足夠並已完成,但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就毫無基督已經在地上完成祂神聖使命的保證。基督已經復活,證實了越過死亡之生命的真實性,並顯明了上帝應許在祂裏面有永生的信實。
八、基督拯救工作的結果
基督的贖罪工作,不僅只影響人類,且影響到整個宇宙。
1.全宇宙的和好
保羅顯明了在教會內及借著教會,基督救恩的廣大性:“為要借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弗3:10)他更說,上帝喜歡借著基督,“既然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1:20)保羅講到這項和好驚人的結果說:“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上帝。”(腓2:10,11)
2.闡揚上帝的律法
基督完美的贖罪祭,高舉了上帝律法的公正、公義與良善,並祂恩慈的品格。基督的受死與贖價,使悔改的罪人借上帝的恩典與慈憐稱義,同時能滿足律法的要求(罪必須受懲罰)。保羅說:“祂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3,4)
3.稱義
只有在赦免被接受時,和好才能成立。那位浪子是在接受他父親的慈愛與赦免時,才與他的父親和好。
“凡借著信,接受上帝已使世人在基督裏與祂自己和好,並順服於祂的人,必會從上帝領受那寶貴的稱義的恩賜,及其立即與上帝和好的果子。羅5:1說,稱義的信徒不再是上帝忿怒的目標,如今已成為上帝施恩的對象了。他們既借著基督有充分權柄到上帝的寶座前,就領受了聖靈的大能,能拆毀一切障礙或人間一切仇視隔離的牆,如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敵意所象徵的(參見弗2:14-16)。”(注15)
4.靠行為得救無效
上帝的和好工作,顯示出人要借著遵守律法,靠行為得救是毫無功效的。洞察上帝的恩典,就會領人接受那因信基督而使人稱義的公義。那些經驗赦免之人的感恩,使順從成為喜樂;那時行為就不是得救的根基,而是得救的果子了(注16)。
5.與上帝的新關係
經驗了上帝借著基督順服完美的人生,祂的公義,以及祂為贖罪所作犧牲的恩典,就會帶領我們進入與上帝更深的關係。感恩、讚美與喜樂湧現,順從變成歡喜,研讀聖言成為喜樂,而心靈成了聖靈樂於居住的所在。上帝與悔改的罪人之間產生了新關係。那是一種基於愛與崇敬的契合,而非出於恐懼與義務(參閱約15:1-10)。
我們愈從十字架來瞭解上帝的恩典,就會愈少自以為義,並愈加明白我們是何等地蒙福。那在基督復活時在祂裏面運行的同一位聖靈,祂的大能就會改變我們的人生。從此我們不再失敗,但會天天享有得勝罪惡的經驗。
6.佈道的動機
上帝借耶穌基督與人和好所表現的驚人大愛,會促使我們將福音與他人分享。我們自己經驗了救恩之時,無法不告訴他人:凡接受基督贖罪犧牲的人,上帝就不算他為有罪。我們會將那感人的福音邀請轉送給別人:“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5:20,21)
注1:George E. Ladd著:《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men》453頁。
注2:《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參考文庫》卷八97頁“Atonement”條。
注3:欲充分討論此項聖經觀念,可參閱《Seventh-Day Adventists Answer Ouestions on Doctrine》341-355頁。
注4:Vincent Taylor著《The Cross of Christ》88,89頁。
注5:Hans K. LaRondelle著《Christ, Our Salvation》25,26頁。
注6: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聖經研究所出版《The Sanctuary and the atonement》中所載,Raoul Dederen著“Atoning Aspects in Christ’s Death”295頁;他又加上說:“在異教中,贖罪是一個活動,可由崇拜者自己預備奉獻,藉以使神改變主意。他只是賄賂他的神,向他施惠而已。但聖經中的贖罪觀念不同,贖罪是出於上帝的愛。”(同上317頁)
注7:同注5,第26頁。
注8:同上26,27頁。
注9:同注6,第295頁。
注10:同注5第28頁,引句摘自《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ment Theology》卷3第162頁。
注11:同注5第26頁。
注12:見懷愛倫著《天路》312頁。
注13:Phillip Schaff著《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卷1第173頁。
注14:1957年4月15日版《Christianity Today》載 Wilber M. Smith撰“Twentieth-Century Scientists and the Resur rection of Christ”22面;有關基督復活歷史真實性的根據,可參閱Josh McDowell著《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185-274頁。
注15:同注5,第32,33頁。
注16:見1986年11月6日版《Adventist Review》19頁, Hyde撰“What Christ‘s Life Means to Me”。